| 美國緬因州將PFOS認定為兒童產品的通報化學物質 |
![]() |
價格:1000 元(人民幣) | 產地:全國全國 |
| 最少起訂量:1件 | 發貨地:全國全國 | |
| 上架時間:2020-12-30 09:09:01 | 瀏覽量:22 | |
杭州諾莫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
||
| 經營模式:貿易型 | 公司類型: | |
| 所屬行業:檢測服務 | 主要客戶: | |
在線咨詢 ![]() |
||
| 聯系人:Wendy (小姐) | 手機:18058129651 |
|
電話: |
傳真: |
| 郵箱:1375837329@qq.com | 地址: |
|
美國緬因州已將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列為特定兒童產品的通報化學物質。 新規已于2020年7月28日生效
2008年,緬因州正式實施了《兒童產品有毒化學物質法案》(第38篇,第16-D章)。該法案要求兒童產品的生產商、經銷商如向兒童產品中添加優先化學物質(PC)且超過*低限量時,須通報相關信息。有關優先化學物質(PCs)的信息披露不適用于不可接觸的部件。
根據該法案,化學品的優先級分為三個等級: -關注化學物質(CoC) -高關注化學物質(CHC) -優先化學物質(PC)
CHCs 從CoC清單中評估選出,并在進一步評估后,可將其升級為PCs,對其開展監管行動。 這些化學物質需要定期評估和更新。
根據法案的規定,“兒童產品”的定義如下: -設計意圖、制造或者銷售供12歲以下兒童適用的消費品,以及 -任何含有高度關注化學物質、經使用或者處置后可能導致12歲以下的兒童或胎兒暴露于該化學物質的消費品。
自2011年以來,發布了以下法案章節及其相應的PCs: -第882章:雙酚A(BPA) -第883章:壬基酚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和NPEOs) -第884章:鎘 -第885章:甲醛 -第886章:汞 -第887章:砷 -第888章: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EP)和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第889章:十溴二苯醚(Deca-BDE)和六溴環十二烷(HBCD/HBCDD)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章節規定了兒童產品報告的具體范圍。 |
| 版權聲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會員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發布會員負責。機電之家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友情提醒: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相關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