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登報、鄭州日報聲明公告登報熱線 |
![]() |
價格:99999 元(人民幣) | 產地:全國全國 |
| 最少起訂量:1件 | 發貨地:全國全國 | |
| 上架時間:2026-06-03 17:01:42 | 瀏覽量:31 | |
北京英皓開拓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 |
||
| 經營模式:商業服務 | 公司類型:私營合伙企業 | |
| 所屬行業:廣告服務 | 主要客戶:聲明公告 公告登報 登報掛失 | |
在線咨詢 ![]() |
||
| 聯系人:謝老師 (先生) | 手機:18810288978 |
|
電話: |
傳真: |
| 郵箱:3250057462@qq.com | 地址:報業大廈一層廣告接待中心 |
鄭州日報聲明公告登報熱線:400--638--9568為維護正常新聞出版秩序,保護廣大讀者、廣告客戶及社會公眾合法權益,鄭州日報社現就有關事項鄭重聲明公告如下: 一、關于出版物版權與轉載授權聲明鄭州日報所有新聞報道、評論、圖片、專題等內容,版權均歸鄭州日報社所有。未經鄭州日報社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以轉載、摘編、翻印、匯編、建立鏡像站點、通過互聯網傳播等任何方式使用鄭州日報刊載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經授權合法使用的,應當注明來源為“鄭州日報”,并不得超出授權范圍使用,不得修改內容原意,不得侵害作者著作權。 對于擅自轉載、復制、傳播鄭州日報版權內容的侵權行為,鄭州日報社將依法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要求侵權者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相關機關依法處理。 二、關于廣告發布與經營活動聲明鄭州日報所有合法廣告業務均由鄭州日報社廣告經營中心統一承接、統一發布,任何未經鄭州日報社授權的單位或個人,不得以鄭州日報或鄭州日報社記者、工作人員名義開展廣告招攬、營銷推廣等經營活動。 廣告客戶發布廣告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供完整真實的廣告審批證明材料,鄭州日報社對廣告內容依法進行審核。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利用鄭州日報發布虛假違法廣告,不得偽造、變造鄭州日報廣告版面,不得私自印刷帶有鄭州日報報頭的宣傳品,違者鄭州日報社將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社會公眾如發現涉嫌虛假廣告或違規經營行為,可撥打鄭州日報社廣告監督電話核實舉報,避免自身權益受到損害。 三、關于記者站與記者身份聲明鄭州日報社在鄭州市所轄各縣(市、區)設立的記者站均為報社內設派出機構,所有派駐記者均持有國家新聞出版署統一核發的新聞,記者信息可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署官方網站查詢核實。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假冒鄭州日報社記者、編輯、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新聞采訪、活動冠名、拉取贊助、收取費用等活動,不得私自設立所謂“鄭州日報工作站”“鄭州日報合作中心”等分支機構。對于此類假冒行為,鄭州日報社一經發現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追究假冒人員的法律責任。 提醒社會公眾在接受采訪或參與相關活動時,主動核實工作人員身份信息,如對身份存疑可聯系鄭州日報社總值班室核實確認。 四、關于證件遺失與作廢聲明近期鄭州日報社收到部分單位與個人提交的證件遺失申請,現統一公告作廢如下:鄭州XX商貿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XXXX)正副本遺失,聲明作廢;王XX房屋所有權證(證號:鄭房權證字第XXXXXXXX號)遺失,聲明作廢;鄭州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許可證(核準號:JXXXXXXXXXXXX)遺失,聲明作廢;河南XX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公章一枚、財務專用章一枚遺失,聲明作廢。以上證件、印章作廢后,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上述證件、印章從事的一切活動,均與原權利人無關,原權利人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其他事項本聲明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鄭州日報社保留對一切侵權違法行為依法追責的權利。歡迎社會各界對違規違法及侵權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聯系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隴海西路80號鄭州日報社,聯系電話:0371-XXXXXXXX,電子郵箱:zzrbshb@163.com。 鄭州日報社 XXXX年XX月XX日 |
| 版權聲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會員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發布會員負責。機電之家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友情提醒: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相關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