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售KHA-20拋投式氣脹救生筏 CCS船檢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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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5000 元(人民幣) | 產地:江蘇 |
| 最少起訂量:1套 | 發貨地:江蘇 | |
| 上架時間:2020-11-14 16:43:32 | 瀏覽量:142 | |
江蘇安航船舶設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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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營模式:生產加工 | 公司類型:私營獨資企業 | |
| 所屬行業:污水處理設備 | 主要客戶:船舶 碼頭 海上平臺 風電項目 人防安全防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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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筏是船舶配備用于緊急情況下脫離危險區域或從遇難船舶緊急撤離的救生設施和裝備,也可作為抗洪防災專用裝備。 救生筏是用人工合成材料的現代筏船,包括金屬管、復合管、塑料管、合成樹脂或玻璃纖維管等材料制成。首部設有艏纜,它是在救生筏與固定物之間起連接作用的纜繩。救生筏在載足額定乘員和全部屬具后要保持正常的漂浮狀態。救生筏的管腔浮胎應至少分隔成2個獨立氣室,浮胎的設置應能在任一氣室受到損壞時,救生筏仍能正常使用。救生筏船總重量不應超過185kg。外觀應勻稱,色澤均勻,不得有開膠、離層、氣泡等影響使用的缺陷,能在-10~+65℃環境溫度下存放而不致損壞;并能在-1~+30℃水溫度范圍內使用。![]() 認可標準 1、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及修正案,第III章,第4、13、21、26、31和34條 2、MSC.48(66)《國際救生設備規則》第I、IV章及MSC218(82)、MSC.293(87) 3、MSC.81(70)《經修正的救生設備試驗建議》第1部分,第5節;第2部分,第5節及MSC.226(82)、MSC.295(87)、MSC.323(89) 適用于國際Ι類航區。 ![]() KHA型氣脹救生筏 A型拋投式氣脹求生筏圖片。救生器材,KHA型拋投式氣脹救生筏,性能符合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96年修正案的要求。試驗按IMO海安會決議MSC.81(70)救生設備試驗及修正案的要求進行。已獲得中國船級社CCS、歐盟EC、德國GL、美國ABS、英國LR等型式認可證書。適用于國際類航區。 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促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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