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195標準概述:
EN 12195是歐洲標準委員會批準通過的歐洲標準,主要關于道路車輛的貨物約束裝置相關內容。
EN 12195標準包括:
EN 12195-1:2010: 道路車輛的約束載荷;
EN 12195-2:2000:道路車輛上的負載約束組件-由人造纖維制成的網狀綁扎帶;
EN 12195-3:2001 道路車輛上的負載約束組件一摑綁鏈;
EN 12195-4:2003 道路車輛上的奐載約束組件-綁扎鋼絲繩;
一、EN 12195 - 1:201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路車輛或其部件(卡車、拖車、集裝箱和互換車身)地面運輸負載的固定方法(阻擋、綁扎和組合)的設計,包括其在船舶或通過鐵路和/或其組合的運輸,但鐵路運輸期間加速度超過1g的駝峰調車不包括在內。同時,此標準不適用于總重量等于或低于3500kg的車輛。
為確定負載固定的尺寸,需要區分穩定負載和易于傾斜的負載,還規定了地面運輸的加速系數。對于頂部綁扎,應考慮負載和綁扎之間外邊緣處綁扎張力的力損失。
二、EN 12195 - 2:2000適用范圍:
材料與特性:由人造纖維制成的腹板捆扎是貨物捆扎的常用設備。腹板捆扎帶的端部可以有不同類型的鉤或環以固定,棘輪為手動操作且運輸中堵塞,部分捆扎帶配有內置張力指示器。另外,根據材料不同,有尼龍、聚酰胺制成的網(綠色,對堿有潛在免疫力但受礦物酸攻擊)和聚丙烯網制成的(棕色,不受酸和堿侵蝕,更適合高耐化學劑環境)等類型。
三、EN 12195 - 3:2001適用范圍:
規定了綁扎鏈和綁扎鏈組合的安全要求,用于在載重運輸工具(如道路上使用或位于船舶或鐵路貨車和/或其組合上的卡車和拖車)上安全地面運輸貨物。
僅包括手動驅動的張緊裝置,最大手力為500N,涉及在制造商預見的條件下按預期使用綁扎鏈時可能發生的危險(參見第4條和附件A)。
除了精公差鏈的類型和最大手動操作力的附加標記外,沒有給出對多用途杠桿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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