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認定的高企注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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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1111 元(人民幣) | 產地:山東濟南市 |
| 最少起訂量:1件 | 發貨地:山東濟南市 | |
| 上架時間:2020-03-11 10:22:51 | 瀏覽量:59 | |
濟南恒標知識產權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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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建立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機制,加強對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認定機構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改正,問題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暫停其認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第十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第十八條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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