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電動機使用環境條件
4.1.1 環境空氣溫度隨季節而變化,環境空氣溫度對空氣冷卻的電動機為-20~+40℃,對水冷卻的電動機為 0~+40℃。
4.1.2 海拔不超過 1000m。
注:如電動機指定在海拔超過 1000m 或環境空氣溫度高于 40℃或低于-20℃的條件下使用時,應按 GB755 的規定。
4.1.3 環境空氣最大相對濕度不超過 95%(當溫度為+25℃時)。
4.1.4 具有甲烷混合氣體及煤塵爆炸危險的煤礦井下。
4.1.5 水冷卻電動機,冷卻水進口處的冷卻水溫度應不超過 30℃,冷卻水工作壓力應不超過 3MPa,冷卻水流量應不小于表 1 的規定。
YBUS2-135-6掘進機用隔爆型三相異步電動機YBUS2-135-6防爆電機 YBUS2-135-6掘進機用隔爆型三相異步電動機YBUS2-135-6防爆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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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率 kW 冷 卻 水 流 量
YBUS 系列 YBUD 系列 m3 /h
120~132 -- 1.3
135~150 132/75~200/200 1.5
315 220/160 1.8
注:水冷卻的電動機必須在保證冷卻水流量的條件下起動和運行。
4.2 電動機使用電氣條件
4.2.1 額定電壓 380V、660V、1140V、660/1140V。
4.2.2 額定頻率:50Hz。
4.2.3 工作定額為連續工作制 S1、斷續工作制 S3(負載持續率 Fc 為 40%或 60%)為基準的周期工作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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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標志、型號說明
2.1 電動機防爆標志代表的意義:
電動機防爆性能符合 GB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和 GB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 2 部分:隔爆型“d”》的規定,制成隔爆型,防爆標志為 ExdI,適用于煤礦存在甲烷混合物及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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