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飼料進口登記證如何申請加快進度 |
![]() |
價格: 元(人民幣) | 產地:北京 |
| 最少起訂量:1件 | 發貨地:北京 | |
| 上架時間:2018-09-12 18:59:23 | 瀏覽量:216 | |
京元瑞環(北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
||
| 經營模式:商業服務 | 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
| 所屬行業:食品添加劑 | 主要客戶:國外飼料生產廠家 | |
在線咨詢 ![]() |
||
| 聯系人:孫美靈 () | 手機:15867184917 |
|
電話: |
傳真: |
| 郵箱:candice@ringone.cn |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28號院401室 |
農業部進口飼料登記證辦理指南辦理基本流程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畜牧窗口審查中國境內代理機構遞交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 農業農村部畜牧業司(全國飼料工作辦公室)對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符合10.2規定情形的,轉交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進行專家評審。 申請人按要求提供產品樣品并由農業農村部指定的飼料質量檢驗機構進行質量復核。 農業農村部畜牧業司(全國飼料工作辦公室)根據審查意見和復核檢測結果提出審批方案,按程序報簽后辦理批件。 流程圖 辦理方式 網上提交申請材料,需提供紙質材料的同步報送。 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需要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超過6個月;需要質量復核檢測的,質量復核檢測時間不超過3個月)。 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審批結果 予以許可的,頒發批準文件;不予許可的,作出不予許可書面決定。 結果送達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行政相對人頒發加蓋本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專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印章的(批準文件)。根據申請人要求,選擇在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領取或以郵寄方式送達。 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行政許可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行政許可申請屬于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辦結通知書(不予批準)之日起,申請人可以在60日內向農業農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代理咨詢電話:京元瑞環, |
| 版權聲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會員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發布會員負責。機電之家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友情提醒: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相關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