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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進出口新能源車要如何操作
福州進出口新能源車要如何操作
科研測試進口車輛操作流程:
1、簽訂合作協議,確定進口汽車清單明細資料。
2、發貨前,確認好汽車生產商,VIN碼,原產國等信息。
3、確定信息的同時,合理安排通知貴司發貨事宜。
4、貨物打包、包裝整理完畢后,國外供貨商(或我司)負責安排國外提貨運輸至近的出口港口,做完國外出口報關手續后,裝柜上船,海運至國內港口,同時辦理汽車自動進口許可證以及免3C證書。
5、貨到碼頭后,換單提貨,安排進口口岸的報關報檢等通關手續。
6、海關放行后,送貨,并且安排屬地商檢老師實地驗貨,驗貨完畢無誤后,貨物方可正常使用。
A、進口階段:
準備進口資料→→申請安排海運至國內港→→辦理項目審批→→同時辦理報關單證(測試協議、情況說明、保證函等)→→貨物抵達進口港,安排商檢查貨→→出通關單報關、審價、出保證金、繳保證金→→海關現場查驗核對→→提貨放行→→配送至廠家→→國內商檢調離→→整套進口操作結束。
B、退運階段:
準備出口資料(包括進口手續以及測試項目資料)→→申請三級審批→→出口報檢→→出口報關→→出口商檢查驗→→出口海關查驗→→海運訂艙→→申請保證金退還項目(其中保證金六十分之沖稅金)→→發往進口國。
測試車輛臨時牌照辦理:
科研汽車進口需要行使科研申請臨時牌照事項:因科研、測試等原因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屬人可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測試用牌照,貴公司提供相關企業材料及貨物信息以及書面申請,說明申請原因,行駛區域路線,車管所審核通過后會頒發有效期為90天的牌照,以供相關車輛使用。
科研測試汽車進口的延續使用:
1、暫時進出境貨物應當在進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需經直屬海關批準。延期多不超過3次,每次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延長期屆滿應當復運出境、進境或者辦理進出口手續。
2、隸屬海關受理延期申請的,應當于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及時報送直屬海關。直屬海關于收到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延期的決定并制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暫時進/出境延期申請批準決定書》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暫時進/出境延期申請不予批準決定書》。 直屬海關受理延期申請的,應當于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延期的決定。
科研測試車輛國外需提供資料:
1、汽車照片、車窗紙(車輛配置清單)、車架號(VIN代碼)、原產國、輪轂尺寸、發動機號、軸距、顏色、貨值、數量、技術說明書
2、裝箱單、商業發票、貿易合同、海運提單、汽車原廠和引進企業來往郵件、研究測試協議。
科研測試車輛國內需提供資料:
企業內部科研車輛:營業執照(含有進出口權、汽車科研等經營范圍).組織機構代碼、保證函、測試項目委托書等、報關報檢委托書、報關報檢10位代碼、A4蓋章紙15張、情況說明資料(列舉測試項目、測試周期、測試路段等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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