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知機輸入輸出模塊CHW-R4-C報知機控制模塊 |
![]() |
價格:6.00 元(人民幣) | 產地:江蘇省鹽城市 |
| 最少起訂量:1 | 發貨地:江蘇省鹽城市 | |
| 上架時間:2024-11-25 15:38:14 | 瀏覽量:32 | |
眾安消防報警設備
![]() |
||
| 經營模式:貿易公司 | 公司類型: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 |
| 所屬行業:消防器材 | 主要客戶:建筑單位,安裝公司 | |
在線咨詢 ![]() |
||
| 聯系人:輔先陽 (先生) | 手機:18962006835 |
|
電話: |
傳真: |
| 郵箱:3748036005@qq.com | 地址:鹽城市嘉元廣場東區幢北1518室 |
本報價為網絡虛擬報價,不是實際成交價格,具體成交價格和庫存請電議,謝謝。 報知機輸入輸出模塊 CHW-R4-C 報知機控制模塊 一,產品描述 CHW-R4-C型輸入/輸出模塊與HRN型火災報警控制器配接,用于控制非消防斷電、防火卷簾門、電動防火閥、風機等消防聯動設備。控制輸出信號由HRN火災報警控制器啟動,同時HRN火災報警控制器上顯示聯動啟動信息,并發出報警音。 報知機輸入輸出模塊 CHW-R4-C 報知機控制模塊
報知機輸入輸出模塊 CHW-R4-C 報知機控制模塊 以下為擴展閱讀與本商品無關 5.2.6 監管功能(僅適于具有此項功能的控制器) 5.2.6.1 控制器應設專用監管報警狀態總指示燈(器),無論控制器處于何種狀態,只要有監管信號輸入,該監管報警狀態總指示燈(器)應點亮。 5.2.6.2 當有監管信號輸入時,控制器應在100s內發出與火災報警信號有明顯區別的監管報警聲、光信號;聲信號僅能手動消除,當有新的監管信號輸入時應能再啟動;光信號應保持至手動復位。如監管信號仍存在,復位后監管報警狀態應保持或在20s內重新建立。 5.2.6.3 控制器應能顯示所有監管信息。在不能同時顯示所有監管信息時,未顯示的監管信息應手動可查。 5.2.7 自檢功能 5.2.7.1 控制器應能檢査本機的火災報警功能(以下稱自檢),控制器在執行自檢功能期間,受其控制的外接設備和輸出接點均不應動作。控制器自檢時間超過1min或其不能自動停止自檢功能時,控制器的自檢功能應不影響非自檢部位、探測區和控制器本身的火災報警功能。 5.2.7.2 控制器應能手動檢查其面板所有指示燈(器)、顯示器的功能。 |
|||||||||||||||||||||||||||||||||
| 版權聲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會員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發布會員負責。機電之家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友情提醒: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相關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