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參數
| LC系列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 | |||||||
| 型號 | 標準電壓 | 標準容量 | 內阻 | 外型尺寸(mm) | 參考重量 | ||
| MODEL | z(V) | (AH) | mΩ | 長(L) | 寬(W) | 總高(TH) | (KG) |
| LC-X124CH | 12 | 4 | ≤40 | 90 | 70 | 102 | 1.6 |
| LC-X127CH | 12 | 7 | ≤22 | 151 | 65 | 95 | 2.6 |
| LC-X1212CH | 12 | 12 | ≤17 | 151 | 99 | 97 | 4.3 |
| LC-X1217CH | 12 | 17 | ≤16 | 180 | 76 | 168 | 5.6 |
| LC-X1224CH | 12 | 24 | ≤8.3 | 165 | 125 | 182 | 8 |
| LC-X1238CH | 12 | 38 | ≤7.3 | 198 | 166 | 170 | 13 |
| LC-X1265CH | 12 | 65 | ≤6.1 | 350 | 166 | 173 | 21 |
| LC-X12100CH | 12 | 100 | ≤4.4 | 329 | 173 | 241 | 31 |
![]() 注: (1)標準容量(10小時率)為在25攝氏度下所測得的平均值,可通過3次以內的充放電循環達到 (2)總高是指包含電池端子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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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技術參數
1.放電
(表1) 放電電流及放電終止電壓
| 放電電流 (A) | 放電終止電壓 |
| (A)<0.2C | 1.80 V/單體 |
| 0.2C<(A)<0.5C | 1.75 V/單體 |
| 0.5C<(A)<1.0C | 1.60 V/單體 |
| 1.0C<(A)<2.0C | 1.50 V/單體 |
| 2C<(A) | 1.30 V/單體 |
1) 電池不宜放電至低于預定的終止電壓,否則將導致過放電,而反復的過放電則會導致容量難以恢復,為達到最好的工作效率,放電應0.05-2C 之間,放電終止電壓如上表1所示。
2) 放電后請迅速充電,特別是在深放電后更應立即充電,否則將可能導致電池容量無法恢復。
3) 放電時請將電池溫度控制在-15~50℃。

2.電池容量保持
以下因素將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1) 重復的深放電,尤其是重復的淺充電后的深放電
(2) 使用環境溫度過高
(3) 過充電,特別是涓涓浮充充電
(4) 過大的充電電流.
(5) 充好電的電池如果長時間未使用,特別是在高溫環境下,將會導致自放電的加速和容量的減少。
3.電池的貯存
蓄電池應貯存在低溫,干燥,通風,清潔的環境中,避免熱源、火源、陽光直射,充足電存放,而每3-6個月補充電一次。
4.安裝使用
(1) 使用前請檢查蓄電池的外觀
(2) 蓄電池的安裝必須由專業人士來進行。
(3) 電池不可在密閉或者高溫的環境下使用(建議循環使用溫度為5~35℃.
(4) 安裝搬運電池時應均勻受力,受力處應為蓄電池的殼部分,避免損傷極柱。
(5) 電池在多只并聯使用時,請按電池標識“+”、“-”極性依次排列,電池之間的距離不能小于-15mm。
(6) 在電池連接過程中,請戴好防護手套,使用扭矩扳手等金屬工具時,請將金屬工具進行絕緣包裝,絕對避免將金屬工具同時接觸到電池正、負端子.
(7) 若需要電池并聯使用,一般不要超過三組(只)并聯.
(8) 和外接設備連接之前,使設備處于斷開狀態,然后再將蓄電池(組)的正極連接設備的正極,蓄電池(組)的負極連接設備的負極端,并緊固好連接線。
5.注意事項
(1) 非專業人士不得打開蓄電池,以免危險,如不慎電池殼破裂,接觸到硫酸,請用大量清水沖洗,必要時請就醫。
(2) 使用多個電池時,要注意電池間的連線正確無誤,注意不要短路。
(3) 使用過程中應避免強烈震動或機械損傷
(4) 使用上、下帶有通氣孔的電池容器以便散熱。
(5) 請不要讓雨水淋到蓄電池,或者將電池浸入水中。
(6) 電池的清掃請用盡量擰干的濕抹布進行,請不要使用干布或撣子等,請勿使用化學清洗劑清洗電池。
(7) 請勿在同箱中混用容量不同,新舊不同,廠家不同的電池。
充電參數
1.充電
(表1) 充電方法 (環境溫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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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方法 | 浮充使用 | 循環使用 |
| 12V系列 | 12V系列 | |
| 充電電壓 | 13.5~13.8 | 14.4~15 |
| 最大充電電流(A) | 0.1~0.25C | |
1)C:表示蓄電池額定容量的AH數值。
2)溫度補償:電池在5~35℃范圍內工作時,不必對充電電壓進行補償,當溫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時,建議對充電電壓作適當的調整,12V電池的調整方法為:以25℃為起點,每變化1℃,充電電壓調整-18mv(浮充使用)或者-24mv(循環使用)。
3)電池充足電后再補充電則稱為過充電,持續的過充電將會縮短電池的壽命。
2. 充電時間
對備用的電池來講,當電池供電后,對電池重新充滿電所需要的時間,一般不少于24小時;
對循環用電池來講,如果知道上一次的放電量及初始充電電流,可以按如下公司計算出環境為25℃時需要的充電時間。
A 當放電電流大于0.25C時
Cdis
Tch = I +3~5
B 當放電電流小于0.25C時
Cdis
Tch = I +6~10
注:
Tch = 電池充滿電所需要的時間(小時)
Cdis = 電池上一次的放電的電量(安時)
I = 最大初始充電電流(安培)
LC系列產品是我公司應國內高端客戶的要求,為,證券,公安,政府部門專門定制的高性能閥控式免維護鉛
酸蓄電池,具有安全環保,搞震性強,充放電性能高,環境適應性好,長壽命等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