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由于污水廠進水負荷變化,導致沉淀池(一沉池或二沉池)停留時間發生變化,沉淀池中的懸浮物實際沉淀時間發生變化,導致污泥密度和濃度發生變化; B、由于沉淀池向污泥脫水車間的排放的待處理污泥流量或排泥周期發生了變化,導致污泥濃度實際在發生變化; C、由于現場運行的異常情況(如維修等)導致污泥發生變化,或由于季節性原因,特別是氣候交替導致污泥性質和濃度發生變化等。這些變化往往表面上不易觀察得到,也容易被忽視,但是簡單計算一下就知道這個變化幅度的可能帶來的影響。
A、最大可處理干固體負荷,即每小時處理的最大不揮發固體固體重量,以KGDS(干固體)/h表示; B、最大可處理水力負荷,即進入設備的污泥流量,以m3/h表示,它與進泥濃度(固含量)的乘積即為干固體負荷。 在正常污泥濃度情況下,應保證最大處理干固體負荷在設備廠商標定的設備理論負荷的70%-90%為好,要避免設備利用率過低,同時避免設備長期在高負荷下運轉而造成設備損耗加快,維護周期縮短。在設備負荷過大的情況下,無論如何增加絮凝劑用量,也不會使處理效果好轉,表現為泥餅干度不理想,上清液攜帶固體偏高、回收率下降,由于上清液攜帶的泥沙溢流造成設備磨損,動平衡破壞、震動加劇。有些時候,由于污泥濃度增加,造成按照原流量進泥時,實際進泥負荷超過了該設備的可接納負荷指標使處理效果下降。這時要及時逐漸降低進泥頻率,觀察效果,待效果穩定后,繼續嘗試絮凝劑流量控制到最經濟投加量。反之,當污泥濃度降低了,要逐漸增加進泥流量,同期配合加藥泵流量調整。若進泥濃度過低,雖然設備的干固體負荷不高,但水力負荷卻很大,進入的低濃度污泥由于在高水力負荷下,設備不能形成有效的、厚度均勻的泥環層,沉降的固體會被大量的上清液攜帶溢流,從而直接影響了處理效果和處理效率。故對于低濃度的污泥,如二沉池未濃縮污泥最好經過濃縮處理(如濃縮機濃縮后處理),或者與高濃度污泥(如一沉池污泥)混合后進行脫水處理。要避免由于進泥負荷過大而導致扭矩過大造成離心機過載,就要適當降低進泥泵頻率,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進泥濃度增加,卻仍然以原進泥流量操作的狀況。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等污泥流量和污泥濃度的情況下,差速度增加,扭矩降低,泥餅含水率增加;反之,差速度降低,扭矩增加,泥餅含水率降低。原則上要以最大的處理能力結合最佳的處理效果為原則來確定差速度參數,在絮凝劑用量保證在合理用量范圍內,離心機轉速固定,進泥的濃度相對穩定情況下,設備處理能力和脫水效果完全取決于差速度的控制。 而扭矩同時還與離心機中干固體負荷有關,所以要結合進泥負荷來調整。在污泥濃度變化后,同等進泥流量情況下,設備干固體負荷變化會導致扭矩變化,相同的差速度時,進泥濃度增加,扭矩增加。所以,在現場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很多時候扭矩很大,但出來的泥餅干度并不高,而有時候扭矩并不高,但泥餅干度很好,這就是由于不同設備負荷造成的影響,所以,了解泥餅干度,不僅僅是觀察設備扭矩參數,最終要以實際出泥泥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