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V65AH免維護八馬蓄電池PM65-12廠家直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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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
電壓(V)
容量(Ah)
最大外型尺寸(mm)
參考重量(KgS)
長
寬
高
總高
PM7-12
12
7
151
65
95
100
2.6
PM7.2-12
12
7.2
151
65
95
100
2.7
PM8-12
12
8
151
65
95
100
2.8
PM10-12
12
10
151
98
95
100
3.6
PM12-12
12
12
151
98
95
100
4.2
PM17-12
12
17
180
75
167
167
6.0
PM24-12
12
24
175
165
125
125
8.5
PM24-12
12
24
165
125
174
179
8.7
PM26-12
12
26
175
165
125
125
9.0
PM31-12
12
31
196
131
171
175
11.0
PM33-12
12
33
196
131
171
175
11.0
PM38-12
12
38
197
165
170
170
13.5
PM65-12
12
65
350
166
175
175
20.5
產品特點:
1.長時間放電特性。
2.適用于備用和儲能電源使用。
3.特殊的極板設計,循環使用壽命長。
4.特殊的鉛鈣合金配方,增強了板柵的耐腐蝕性,延長了電池使用壽命。
5.專用隔板增強了電池內部性能。
6.熱容量大,減少了熱失控的風險,不易干涸,可在較惡劣的環境中使用。
7.氣體復合效率高。
8.失水極少無電解液層化現象。
9.貯存期較長。
10.良好的深放電恢復性能。
11.采用氣相二氧化硅顆粒度小,比表面積大。
12.自放電率極低,適應溫度范圍廣。
13.采用閥控式安全閥,使用安全、可靠。
蓄電池特點: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無電解液漏出,無電池膨脹及破裂。
2、放電性能好:放電電壓平穩,放電平臺平緩。
3、耐震動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頻率震動1小時,無漏液,無電
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4、耐沖擊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從20cm高處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無漏液,無電池膨脹
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5、耐過放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進行定電阻放電3星期(電阻值相當于該電池1CA放
電要求的電阻),恢復容量在75%以上。
6、耐過充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0.1CA充電48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
路電壓正常,容量維持率在95%以上。
7、耐大電流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2CA放電5分鐘或10CA
應用領域:
報警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電子儀器;鐵路、船舶、郵電通信;電子系統;太陽能、風能發電系統;大型UPS及計算機備用電源;消防備用電源;鋒值負載補償儲能裝置。
蓄電池運用特性:
□ 在整個運用壽數時間免保護。
□ 溫度20℃時,壽數長達10年,12年以上的實踐運轉經歷保證了它的高度牢靠性。
□ dryfit 技能:電解液固定在膠質中,不會發作走漏。
□ 因氣體重組低,所丟失氣體很少。
□ 組合體運用板狀極板。
□ 根據IATA條款,對航空、鐵路和公路運輸場合不作約束。
□ 十分低的自放電率:20℃長可寄存2年。因為自放電率低,即便貯存兩年也可不需充電便當即投入運轉。
□ 再充電時間短。
□ 優秀的大電流放電功用。
□ 契合DIN43539第5有些:深度放電仍很安全。
□ 容量從5.5安時到180安時。
□ 經濟:出色的功用/價錢比,以及極低的效勞本錢。
使用與注意事項
⒈蓄電池荷電出廠,從出廠到安裝使用,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若時間較長,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在恒壓2.27V/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2年,在恒壓2.33V/只條件下充電5天。
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25~2.30V,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
⒊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20V,如單體電壓低于2.20V,則需進行均衡充電。均衡充電的方法為:充電電壓2.35V/只,充電時間12小時。
⒋蓄電池循環使用時,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充電電壓為2.35~2.45V/只,最大電流不大于0.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先用不大于上述最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35~2.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35~2.45V恒壓充電,直到充電結束。
⒌電池循環使用時充電完全的標志:
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行充電,其充足電的標志,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
⑴充電時間18~24小時(非深放電時間可短)。
⑵充電末期連續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
⑶恒壓2.35~2.45V充電的電壓值,是環境溫度為25℃的規定值。當環境溫度高于25℃時,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防止造成過充電。當環境溫度低于25℃時,充電電壓應提高,以防止充電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每個單體增減0.005V。
⒍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
⒎電池使用時,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