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擁有豐富的工程設計、施工,以及一批專門從事產品研制、的專業技術人才。公司的產品主要有:太陽能路燈、太陽能庭院燈、太陽能控制器、LED光源及其他配套設備。產品廣泛的應用于太陽能照明、市電照明、園林景觀照明、自動化監測、交通等多個領域。同時,公司還提供各種應用及工程服務,主要包括:各種規格功率的太陽能路燈、風-光互補照明、太陽能監控、太陽能戶用電源、太陽能景觀燈、太陽能燈箱、太陽能交通標志燈/牌等。同時針對不同用戶的使用要求為客戶設計策劃出的可再生能源應用方案。
1. LED燈 30W、此處暫以3A放電電流計算 2. 每夜連續放電時間7小時,調功后總功耗以5.5小時計算。 3. 25天的周期內可陰雨天4天的發電設計。 4. 當地峰值光照以冬季日均3小時計算。 5. 12V電池板峰值充電電壓以17.4V計算。 求:3A電流的路燈、每日實際5.5小時放電總量、25天的周期內可陰雨天4天的太陽能電池板的值WP 25天(周期)- 4天(陰雨天)=21天(日照天數) 如要以上條件,電池板每天的發電量必需要當夜的總功時5.5小時(實際放電時長為7小時)用電,同時余留的發電量需要在21天內充滿可以4天陰雨的蓄電池組(4+1天)
(4+1)天 ÷ 21天 = 0.23天 1天+0.23天=1.23天通過以上計算,可以得出,所求的電池板每天的發電量需要1.23天的用電量剛好符合本方案的要求 電池板WP÷17.4V ×3h= (3A×5.5h)×1.23天
WP = 117.7 *電池板需求:117.7WP。 峰值為120W的電池板,每天經過3小時的峰值日照,所發電量可以3A電流的負載每夜總功時5.5小時候(實際放電時長為7小時)的放電,同時每個光照日有0.23天供電量的余留可以保存進蓄電池,剛好可以每25個周期日4個陰雨天的設計需求 方案三:三時段調節功率控制、自帶恒流功能(此款控制器,配套的LED燈可以不加配恒流裝置,要求LED燈的電壓為12V或24V) 實際選配如下: 1. LED燈,單路、30W,12V 2. 當地日均峰值光照以冬季3h計算 3. 每日放電時間以連續7小時,以節電工作7小時的實際功耗約為5.5小時。入夜后以100%功率放電3 小時;3小時以后深夜行人稀少時段,以50%功率放電3小時;凌晨逐漸有人外出活動,以100%功率亮燈1小時左右。 4. 連續陰雨天4天(另加陰雨前一夜的用電,計5天)。
30W LED燈的放電電流 : 30W÷12V =2.5 A 此處控制器自帶三時段恒定電流功能,無需另加驅動器的損耗。 計算2.5A電流LED燈的每日總功時5.5小時耗電量(實際放電時長為8小時) 2.5A ×5.5h =13.75 AH 設計為連續陰雨4天的放電要求(加陰雨前一夜的放電,計5天) 13.75AH ×(4+1)=68.75AH 考慮蓄電池容量衰減、季節溫度變化等因素,蓄電池以85%可放電容量計算68.75AH ÷ 85%= 80AH *實際需要的蓄電池容量為為12V /80AH。 b.計算電池板: 1. LED燈 30W、此處以2.5A放電電流計算。 2. 每夜連續放電時間7小時,調功后總功耗以5.5小時計算。 3. 25天的周期內可陰雨天4天的發電設計。 4. 當地峰值光照以冬季日均3小時計算。 5. 12V電池板峰值充電電壓以17.4V計算。 求:2.5A電流的路燈、每日實際5.5小時放電總量、25天的周期內可陰雨天4天的太陽能電池板的值WP 25天(周期)- 4天(陰雨天)=21天(日照天數) 如要以上條件,電池板每天的發電量必需要當夜的總功時5.5小時(實際放電時長為7小時)用電,同時余留的發電量需要在21天內充滿可以4天陰雨的蓄電池組(4+1天), (4+1)天 ÷ 21天 = 0.23天 1天+0.23天=1.23天 通過以上計算,可以得出,所求的電池板每天的發電量需要1.23天的用電量剛好符合本方案的要求 電池板WP÷17.4V ×3h= (2.5A×5.5h)×1.23天 WP = 98 *電池板需求98WP。 峰值為100W的電池板,每天經過3小時的峰值日照,所發電量可以2.5A電流的負載每夜總功時5.5小時候(實際放電時長為7小時)的放電,同時每個光照日有0.23天供電量的余留可以保存進蓄電池,剛好可以每25個周期日4個陰雨天的設計需求